GB/T3923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条样法测定织物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试验方法本部分主要适用于机织物,也适用于其他技术生产的织物,
通常不用于弹性织物、土工布、玻璃纤维织物以及碳纤维和聚烯烃扁丝织物。
原理
对规定尺寸的织物试样,以恒定伸长速度拉伸直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及断裂伸长率,如果需要,记录断脱强力及断脱伸长率。
试样准备
对于机织物,试样的长度方向应平行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其宽度应根据留有毛边的宽度而定。从条样的两侧拆去数量大致相等的纱线,
直至试样的宽度符合规定的尺寸。毛边的宽度应保证在试验过程中长度方向的纱线不从毛边中脱出。
注:对一般机织物,毛边约为5mm或15根纱线的宽度较为合适。对较紧密的机织物,较窄的毛边即可。对较稀松的机织物,毛边约为10mm。
对于每厘米仅包含少最纱线的织物,拆边纱后应尽可能接近试样规定的宽度(见8.2)。计数整个试样宽度内的纱线根数,如果大于或等于20根,
则该组试样拆边纱后的试样纱线根数应相同;如果小于20根,则试样的宽度应至少包含20根纱线。如果试样宽度不是50mm±0.5mm,
试样宽度和纱线根数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对于不能拆边纱的织物,应沿织物纵向或横向平行剪切为宽度为50mm的试样。一些只有撕裂才能确定纱线方向的机织物,其试样不应
采用剪切法达到要求的宽度。
设定拉伸速度
根据表1中的织物断裂伸长率,设定拉伸试验仪的拉伸速度或伸长速率
测试仪器:普创科技ETT-A电子拉力试验机
9.4测定
9.41测定和记录
在夹钳中心位置夹持试样,以保证拉力中心线通过夹钳的中点。
启动试验仪,使可移动的夹持器移动,拉伸试样至断脱。记录断裂强力,单位为牛顿(N);记录断裂伸长或断裂伸长率,单位毫米(mm)或
百分率(%)。如果需要,记录断脱强力、断脱伸长和断脱伸长率。记录断裂伸长或断裂伸长率到最接近的数值:
-断裂伸长率
每个方向至少试验5块试样。
9.4.2 滑移
如果试样沿钳口线的滑移不对称或滑移量大于2mm,舍弃试验结果。
9.4.3 钳口断裂
如果试样在距钳口线5mm以内断裂,则记为钳口断裂。当5块试样试验完毕,若钳口断裂的值大于最小的“正常”值,
可以保留该值。如果小于最小的“正常”值,应舍弃该值,另加试验以得到5个“正常”断裂值。
如果所有的试验结果都是钳口断裂,或得不到5个“正常”断裂值,应报告单值,且无需计算变异系数和置信区间。
钳口断裂结果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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